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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

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
  • 分享:
  • 地址

    新界屯門兆麟街2號
  • 電話號碼

    5991 2733
  • 電郵

  • 簡介

    社會福利署自2014年開始推行「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計劃」),為正在輪候資助宿位,並有意於廣東省養老的長者,提供多一個資助選擇。
    長者安老服務一直是博愛醫院的重點社會服務之一,為配合政策發展,「博愛醫院」與「東莞市洪梅醫院護理院」合作,由2026年2月開始加入「計劃」成為認可服務機構,「東莞市洪梅醫院護理院」亦是首間於東莞市參與計劃的院舍,為合資格的長者提供優質、自主的跨境安老生活。

  • 「東莞市洪梅醫院護理院」介紹

    東莞市洪梅醫院護理院位於東莞市洪梅鎮,坐擁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的交通便利優勢。護理院設於全新落成的「醫養結合綜合大樓」,佔地3.8萬平方米,共設床位395張,規模與配套為東莞公立院舍之最。護理院實行「醫院+護理院」一體模式,實現治療、康復與長期照護無縫銜接;特設專屬樓層「香港之家」,按香港長者習慣設計餐飲、設施及日常活動,營造熟悉溫馨的環境,讓長者安心享受退休生活。

  • 服務內容

    「博愛醫院」與「東莞市洪梅醫院護理院」合作營辦,為參加「計劃」的長者提供下列服務:
    (a) 2人房的住宿費用、護理及個人照顧服務;
    (b) 3餐膳食及小食;
    (c) 每星期2次復康運動及療程;
    (d) 每月1次由認可服務機構安排的醫生提供的健康檢查、一般診治及每月人民幣200元為上限的處方藥物;
    (e) 如有需要,在東莞巿指定範圍內,提供每月1次每次 4小時門診陪診服務及每月1天醫院住院陪護服務;及
    (f) 社工提供個案輔導和小組活動。

  • 收費

    • 在「計劃」下,政府的資助已包括上述長者在院舍的食宿費用、護理服務及個人照顧費用以及基本醫療費用,長者在入住後無須再支付這些費用。

    • 在入住院舍時,長者須預繳零用備用金人民幣3,000元,以購置各類消耗品,例如尿片、傷口敷料等以及緊急救護車費用;同時,亦須預繳醫療備用金人民幣5,000元,待有需要入住醫院時使用。

    • 若住院期間沒有動用醫療押金,離院時可退回。

  • 六個月試住期

    為鼓勵合資格長者參加「計劃」,社會福利署在計劃內加入為期6個月的試住期(由長者入住「計劃」下的安老院的當日起計)。

    • 若長者在試住期屆滿時,繼續接受「計劃」下內地安老院的院舍照顧服務,其在中央輪候冊的「長期護理服務」申請將會結束。

    • 若長者在試住期間選擇離開「計劃」下內地安老院,並會按原本的申請日期恢復其在中央輪候冊上「長期護理服務」的輪候位置 (有關安排不適用於入住認可服務機構前已長期居於廣東省並在內地申請和接受評估的港人)。

  • 申請資格

    經社會福利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被評為適合院舍照顧服務及正在中央輪候冊內,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

  • 申請方法

    合資格長者,可向負責的工作員提出申請。新申請人或其家人可聯絡下列任何一間轉介辦事處,提出要求:

    • 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

    • 醫務社會服務部;

    •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及

    • 其他服務單位,例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

  • 申請流程

    • 居港長者

      • 與一般申請「資助安老宿位」程序相同。

    • 已長期居於廣東省的長者:

      • 可直接向計劃下心儀的認可服務機構或「新家園協會」提出申請,該認可服務機構或新家園協會將作出跟進及安排評估。

  • 相關資訊及下載

    • 《常見問題》

    • 有關「新家園協會」提供的關顧支援服務

  • 查詢

    • 社會福利署

    • 新家園協會

      • 新家園協會香港辦事處 — 熱線:
        (852)2671 1355

      • 深圳市新家園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熱線:
        (86)0755 2563 1876

      • 廣州市新家園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 熱線:
        (86)020 8318 3983

    • 香港合辦機構:博愛醫院

      • 電話/WhatsApp:(852) 5991 2733

      • 電郵:[email protected]

      • 地址:新界屯門兆麟街2號

    • 內地合辦機構:東莞市洪梅醫院護理院

      • 電話:(86) 769 3899 3300(接通後按830)

      • 電郵:[email protected]

      • 微信:13717366772

      • 地址:東莞市洪梅鎮洪梅大道39號

  • 備註

    下列四類長者不適合參加計劃:

    • 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 136 章) 擔任其官方監護人的長者;

    • 由社會福利署社工擔任其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或公共福利金受委人的長者;

    • 需要定期接受精神科覆診 (認知障礙症除外) 的長者;或

    • 需要透析治療的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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